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全国文明单位复核结果,学校经过前期的扎实工作和认真准备,成功通过复核,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一成果充分体现了学校长期以来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深耕实践与扎实成效,是对全校师生员工团结奋进、笃行致远的高度认可。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重要标杆性荣誉。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文明创建为重要抓手,开展文明创建“123456”工作法,围绕文明校园创建“六个好”标准,形成了全员参与、全程贯穿、全方位覆盖的文明创建格局。
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在复核通报中强调,获评单位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当好排头、做好标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将始终牢记“全国文明单位”荣誉背后的责任与使命,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中彰显高校担当、书写湖工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