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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见习学生记者 沈婷)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机动车辆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颁布了《孝感学院校园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并于1月1日开始执行。
1月4日,我校副院长徐玉琼在校办公室主任盛继群,保卫处处长詹成林、副处长邓绍伟和张启明等人的陪同下先后到南一门、东门、北二门、同大公寓检查校园机动车辆管理执行情况。
徐玉琼肯定了校园机动车辆的管理与执行效果,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机动车辆进行管理与登记,做到文明礼貌,对外来机动车辆进入校园要告知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她强调,保卫处要继续规范保卫队伍建设,加强对相关保卫人员的业务培训;要对机动车辆的管理执行情况及时总结,不断完善;严格执行校园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管出规范、管出威信,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孝感学院校园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编辑:汪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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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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