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23年劳动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4月23日安排5月2日(第12周周二)的课程,5月6日安排5月3日(第12周周三)的课程(因专升本考试占用教室的课程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二、相关要求
1.放假前,各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2.学工部(处)、各教学学院要掌握离校外出学生动向,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加强防溺水专题教育,严禁野外游泳,预防意外事故,5月3日(星期三)晚做好学生点评工作。
3.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员工落实新冠疫情“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应对可能出现免疫逃逸能力和传播力增强的变异株造成新的疫情流行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值班安排
1.学校总值班室地点:明德楼510室
值班时段: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值班电话:2345678;传真2345265
非值班时间联系电话:13607290236
2.学校保卫部(处)24小时值班,值班地点为保卫部(处)110指挥中心;值班电话:2345110。
3.各单位中层干部和值班人员保持信息畅通,如遇突发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并快速妥善处置。各单位值班表于4月24日(星期一)前上传至OA公共文件柜。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