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星期三)放假1天。
二、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员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实验室危化品、水电、燃气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甲流等春季传染病,注意防火和交通安全。
三、值班安排
1.学校总值班室地点:明德楼510室
值班时段: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值班电话:2345678;传真2345265
非值班时间联系电话:13607290236
2.学校保卫部(处)24小时值班,值班地点为保卫部(处)110指挥中心;值班电话:2345110。
3.各单位中层干部和值班人员保持信息畅通,如遇突发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并快速妥善处置。各单位值班表于4月3日(星期一)前上传至OA公共文件柜。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